發佈日期: 2026-04-06 2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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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少女因為協助被禁制組織「香港議會」拍攝宣傳片,煽動罪成判囚。她說因為無知犯案,指「香港議會」成員只是想盡辦法騙財,並非追求公義。
就是這兩條由海外港人組成、被政府列為顛覆組織「香港議會」選舉的宣傳片,令19歲少女,要化名叫阿玲的她煽動罪成,被判監12個月。法庭裁決時指,她曾積極鼓勵他人參與選舉,反映她認同當中的激進意識。
正在服刑的她,接受本台訪問時解釋,只是因為無知及無錢,聽從當時男朋友唆擺。
在囚人士阿玲(化名)稱︰「那時剛剛到加拿大,我又無錢,他(男友林千淦)又無錢,他稱有錢收,所以就拍。我不太懂政治,哪些犯法、哪些不犯法,那時的我是不知道,我都有問過,他又稱無問題,不會有事的。」
她最終因為一千港元報酬,用來買生活用品,要過一年的牢獄生活。當初為何要離開香港?中三學歷的她稱,2023年跟大她近20年的林千淦拍拖,對方當時還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。
阿玲(化名)稱︰「他懂得逗我開心,那時他稱在香港難以生活,很大壓力,之後就說想移民去台灣,我就以旅遊身份陪他過去,始終會回來香港,所以沒有細想太多。」
在台灣逗留三個月後,他們再轉到加拿大,開始三個月「捱窮」的日子,之後就發生拍宣傳片的事件。
阿玲稱後來二人經常吵架,感情轉淡,又發現林千淦背著她,問她的朋友借了至少七萬元,決定分手回港。
阿玲(化名)表示︰「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回港後會這樣,無想過回港後被人拘捕,被人判入來。後悔拍了這兩條片,亦可以說是後悔認識這個人。」
她稱無參與過2019年反修例事件,因為當時只是讀中一、二,印象不深。在外地生活時,曾參與「香港議會」一次會議。
阿玲(化名)說︰「他們是連租場的錢都沒有,可能是吃個飯就當成是開會。或是隨便找個地方坐下來,當成是開會,至於他們談甚麼,我就不太知。他們可能以一些宣傳方式騙財,宣傳方式騙他人眾籌、捐款,當活動是一盤生意,(例如)想辦法寫得可憐一些。我覺得是他們自己不想留港,根本不是他們口中所謂『為公義、為理想』。」
她稱平常心看待出獄後的生活,希望可到內地探望小時候照顧她的婆婆。
懲教署就稱,會透過「沿途有理」計劃,協助她重投社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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