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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鼠屎

清零

接二連三,有教授收學生的茅台和冬蟲草、有教授賄賂地產代理,要求隱瞞違約事實以節省賠償金,令人側目的是,後者竟還抱怨「香港人特別(多)規矩」。

聽到這句話,我倒抽一口氣。香港人確實「多規矩」,這規矩叫「廉潔」,它不是香港獨有,而是文明社會應有的普世價值。港人從小被教育,不能貪污,不行賄不受賄,公器不可私用。這些規矩,不是為了刁難誰,而是為了保持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標準。

然後,本月中又爆出有教授涉嫌從友人處收受賄款四萬元,再向兩名職員分別提供五千元及一千元「紅包」,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碩士課程。四萬元,就買起一個學位。這現象反映甚麼?反映的是,知識成了某些人攀爬社會階梯的工具,卻未將法規與誠信內化成道德修養。他們撰寫論文、申請研究經費,卻不懂得最簡單的道理——拿了不該拿的錢,就叫做「受賄」;送了不該送的錢,就叫做「行賄」。更令人憂心的是,香港的大學入學制度,向來以公平公正著稱。近年已滲入虛假學歷、偽造履歷,若還有教授在裏應外合,幫助申請人入讀,那還得了?

每次見到這些新聞,我都忍不住想:大學的人力資源部門,在招聘學者,除了審閱他們的履歷外,可否加強一項更基本的入職培訓——講解一下,在香港,甚麼是「受賄」,甚麼是「行賄」?聽起來荒謬吧?堂堂學者,難道連這都不懂?

但現實告訴我們,有些人真的不懂。若大學能在入職時,清清楚楚地講一遍香港的防貪條例,舉幾個真實案例,說明收受學生紅包和禮物、甚至以「借」為名收受名貴物品,又或用錢收買他人,全都觸犯法律——這不是侮辱他們的智商,而是為了保護他們免受無知或貪心蒙蔽而誤墮法網,更是保護大學的聲譽。

畢竟,一粒老鼠屎,足以壞了一鍋粥。而近期的「老鼠屎」,似乎有點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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