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 Threads 網上平台流傳一段影片,記錄旺角星際城市一間二手相機店發生的激烈爭執。一名少年疑私自將家中多部相機帶往店舖出售,家長得知後趕赴店舖要求取回相機,引發雙方正面衝突。

錄音顯示一名女士情緒激動地斥責店主,指對方以 HK$500 低價向少年收購相機,並質問「幾千蚊一部相機,你畀五百蚊個細路?」。該家長認為店主明知對方年幼,仍以遠低於市值價格收貨,是有意欺騙。店主則堅持明買明賣,強調收購的相機多為舊款或有損壞,收購價屬正常行情,並稱「你加多二百蚊攞返囉,我無所謂」。

退貨僵局
雙方在退還相機問題上僵持不下。店主表示願意退還相機,但要求家屬除了退回原本 HK$500 收購價外,須另付 HK$200 手續費,合共 HK$700 方可取回貨品。家屬認為店主收購未經父母同意出售的物品本身已有問題,拒絕接受額外付費安排。雙方在店門前大聲對罵,女士更多次高喊「黑店」並揚言報警。
網民意見
事件在網上引致討論。有網民從商業角度分析,認為二手買賣本就存在資訊落差,買家格價後反悔屬常態。有人則認為家屬應先以法律途徑處理,向警方舉報少年,再讓警方跟進店舖收購程序,而非在現場理論;亦有人對家屬遲遲未報警感到疑惑,直言「唔明點解唔報警?」。管教問題亦成焦點,有網民直言「父母唔教,社會教」,認為少年行為源於家庭教育問題。
法律角度
根據香港《貨品售賣條例》(第 26 章),未成年人訂立的非必需品買賣合約在法律上可視為無效,家屬或有法律依據追回相機。若相機屬於少年未經父母同意私自變賣的財物,店主若被證明知情,亦可能觸及《盜竊罪條例》中「處理贓物」相關條文,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刑罰為監禁 14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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